廖男半夜倚著圍牆講電話=被關卅天+精神撫恤金五萬元+三百五十元醫藥費
事由如下:
李婦提告:『98年4月16日(星期四),她和幾名牌友到廖家打牌,凌晨二點,她和另一牌友離開,剛走出來就看見牆邊有個人頭,當時巷子沒有燈光,廖的身體又被牆擋住,「就像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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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婦的另一牌友(沒被鬼頭嚇到的那位),平常是吃什麼東西來強化心臟,可以鍛鍊成如剛般的心臟。如果他可以不藏私的,將這份秘方公諸於事。對人類醫學真是一大貢獻。
撞到機車騎士肇事逃逸=無罪
事由如下:
蕭賢綸(法官蕭仰歸之子)肇事逃逸.高院法官(高明哲)判新手開車(無罪)
*受命法官是----高玉舜. *陪席法官----林洲富. *審判長---高明哲. 本案起因於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就讀海洋大學法研所的兒子蕭賢綸在民國九十七年十月,開車與陳姓女騎士擦撞,擦撞機車騎士(陳燕秋)有腦震盪、急性頸挫傷和腰部挫傷等。現場目擊者表示,蕭賢綸肇事後並沒有立即停車,反而繼續向前方開了 六十公尺 之遠,然後路邊停車停三秒鐘,接著直接開車走人。警方根據車號循線通知蕭到案,蕭以一萬元和被害人陳燕秋和解,過失傷害部分獲不起訴處分,但肇事逃逸屬公訴罪,檢方依法偵辦。
蕭仰歸曾以最高法院法官身分關心檢方偵辦進度,檢方也勸蕭賢綸認罪或許有緩刑機會,不過蕭賢綸以日後要當司法官不能有前科為由拒絕,檢方於是依法起訴。一審蕭賢綸判刑六月、緩刑兩年。上訴到二審卻出現悖於常理大逆轉。 改判蕭無罪,而無罪理由之一竟是「蕭賢綸是新手,開車時不會使用右後照鏡。」,由於檢方未再上訴,全案因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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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1942&prev=1948&next=1941
恍然大悟:原來新手駕車可以肇事逃逸喔!&好羨幕有個當法官的爸爸。
為大家的安全附上新手駕駛不會使用右照後鏡
蕭嫌綸照片,艾茲易喔~~~